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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海县石榴高级中学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2024年东海县石榴高级中学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东海县石榴高级中学面向县内公办学校公开选聘在编在岗的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3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2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二、选聘条件
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专业基础扎实,普通话标准,富有合作精神和开拓意识。
2.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须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能胜任班主任和备课组长工作、教学实绩突出者优先。
4.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师范生,在乡村学校工作未满5周年的,不得报考。
5.近3年师德考核合格等第以上,且没有受过学校及上级单位各种书面批评或处分。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经查实从事有偿家教和有偿招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县师德十条戒律行为、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所列举十条师德失范行为的人员或其它经认定不适合进县城任教的,不准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7月27日
2.地点:东海县石榴高级中学毓美楼二楼校办(215)。
3.联系电话:0518-87872507(校长办)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教学实绩考核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并上报教育局,以后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类考试。
五、考核评价
(一)演课(满分为30分)
演课内容为高中相应学科内容。
(二)教学实绩考核(满分为20分,同一类别只按最高项计分)
1.近三年(2021-2024学年度),任教高三年级每一年加3分,任教高一、二年级每一年加1分,任教九年级每一年加2分。
2.近三年(2021-2024学年度),担任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一年加2分。
3.近三年(2021-2024学年度),教学成绩(以市、县学年期末考试为准)位列本校备课组内前三名每年分别加3、2、1分。
4.基本功大赛:省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市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县一等奖3分,二等奖1分。
5.优质课:省一等奖8分,二等奖5分;市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县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6.教科研能力:“五四杯”、“教海探航杯”、“师陶杯”论文大赛,省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
7.其他教学、管理等特殊贡献及表彰。(此项最高5分)
(三)面试(满分为50分)
面试内容为班级管理、课堂教学、学生引领、生涯规划等相关理念及做法。
六、聘用管理
1.演课合格者,按综合考核得分(演课+教学实绩+面试),从高到低择优录用。拟录用人员将及时予以公示,无异议,学校将统一办理调入手续。
2.被录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由学校对教师进行师德和师能考核,期间,凡师德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第,一学年度累计病事假超过60天者,不能胜任高中教学的或认定为不符合本单位工作要求的,由教育局统一调出。
3.一经选聘,纳入学校教职工的正常管理,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绩效考核、师德考核和表彰奖励。
七、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0518-87872507。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及石榴街道纪工委对本次选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5394650110。
东海县石榴高级中学
2024年7月24日
为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东海县石榴高级中学面向县内公办学校公开选聘在编在岗的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物理教师3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2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二、选聘条件
1.品行优良,身体健康,专业基础扎实,普通话标准,富有合作精神和开拓意识。
2.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须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能胜任班主任和备课组长工作、教学实绩突出者优先。
4.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师范生,在乡村学校工作未满5周年的,不得报考。
5.近3年师德考核合格等第以上,且没有受过学校及上级单位各种书面批评或处分。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经查实从事有偿家教和有偿招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县师德十条戒律行为、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所列举十条师德失范行为的人员或其它经认定不适合进县城任教的,不准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7月27日
2.地点:东海县石榴高级中学毓美楼二楼校办(215)。
3.联系电话:0518-87872507(校长办)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教学实绩考核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并上报教育局,以后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类考试。
五、考核评价
(一)演课(满分为30分)
演课内容为高中相应学科内容。
(二)教学实绩考核(满分为20分,同一类别只按最高项计分)
1.近三年(2021-2024学年度),任教高三年级每一年加3分,任教高一、二年级每一年加1分,任教九年级每一年加2分。
2.近三年(2021-2024学年度),担任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一年加2分。
3.近三年(2021-2024学年度),教学成绩(以市、县学年期末考试为准)位列本校备课组内前三名每年分别加3、2、1分。
4.基本功大赛:省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市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县一等奖3分,二等奖1分。
5.优质课:省一等奖8分,二等奖5分;市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县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6.教科研能力:“五四杯”、“教海探航杯”、“师陶杯”论文大赛,省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
7.其他教学、管理等特殊贡献及表彰。(此项最高5分)
(三)面试(满分为50分)
面试内容为班级管理、课堂教学、学生引领、生涯规划等相关理念及做法。
六、聘用管理
1.演课合格者,按综合考核得分(演课+教学实绩+面试),从高到低择优录用。拟录用人员将及时予以公示,无异议,学校将统一办理调入手续。
2.被录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由学校对教师进行师德和师能考核,期间,凡师德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第,一学年度累计病事假超过60天者,不能胜任高中教学的或认定为不符合本单位工作要求的,由教育局统一调出。
3.一经选聘,纳入学校教职工的正常管理,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绩效考核、师德考核和表彰奖励。
七、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0518-87872507。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及石榴街道纪工委对本次选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5394650110。
东海县石榴高级中学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