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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预 申报与培育指导工作的通知
连教局办函〔2024〕2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预
申报与培育指导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和教师队伍创新意识、专业能力和成果凝练水平,扩大教学成果的区域辐射影响,提升我市教学成果的申报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与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苏教基函﹝2019﹞29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预申报与培育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通过教学成果的预申报与培育指导,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学校办学质量,进一步激发全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活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我市基础教育领域申报新一届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奠定基础。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申报项目原则上为基础教育领域已认定、立项,并能于2025年初结项,或近4年内已经结项、获奖的市级以上内涵建设项目或教学研究项目。个别项目虽未经认定、立项、结项或获奖,但已有一定研究基础且预期成果有较大应用推广价值的也可申报。申报项目可以是集体项目,也可以是个人项目。鼓励跨单位、跨领域申报项目。
项目实行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曾在基础教育领域主持过市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往届省级以上教学成果获奖项目,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将不再入选。
(二)申报要求
1.前瞻性。申报项目应聚焦立德树人,聚力质量提升,引领教学改革方向,直面当前基础教育领域重大现实问题或应对未来挑战。研究项目可指向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学科建设、教学管理,也可指向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学生健康发展、教师专业成长、考试评价制度、学校优质发展、区域质量提升等。
2.实效性。申报项目应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形成的成果能有效解决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或对教育决策产生积极影响。能提供有效的举证材料。
3.创新性。申报项目应体现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具有鲜明的特色。项目应基于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在教育教学理论方面有所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上有所突破。形成的成果应具有易于识别的核心概念和话语体系,拥有标志性成果(学术专著、论文、教材、研究报告等出版物,或实施方案、成果报告、计算机软件、实验室、资源库等)。
4.持续性。申报项目应具有推广应用前景,在本地区学校进行教学实践和应用不少于3年,且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切实可行的项目规划、项目方案,并取得初步成效。鼓励持续探索、长期探索的项目申报。
三、工作程序
1.自主申报。单位或教师团队如实填写基础教育类教学成果预申报表(附件1),提交教学成果报告初稿(8000字以内),另附成果佐证主件(扫描件)5—10件。
2.单位推荐。所报材料均由项目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上报,同时,由单位统一填写报送基础教育类教学成果预申报汇总表(附件2)。
3.市级遴选。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预申报项目进行评估,确定一批有价值的项目进行培育指导。
四、培育指导办法
1.系统指导。系统设计项目培育计划,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关键环节,实现流程覆盖,注重系统性研究。对培育项目采取高校联动、专家讲座、文献研读、案例分析、定向辅导、同伴互助等方式,帮助项目团队优化成果表达。
2.专家引领。组建专家团队,吸收先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发挥各相关领域专家资源优势,分阶段对培育项目予以专项指导。各项目应明确本领域教学成果培育方面造诣高的指导专家不少于1人,对培育项目进行参与式指导。鼓励项目组自主组建专家团队协同攻关。
3.项目改进。市、县区、学校共同推进培育项目的研究、实践和改进完善。项目团队应通过要素论证,了解优势,发现不足。项目团队应强化成果意识,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制定具体科学完善的项目提升方案。项目团队应精准落实提升方案,确保完成各项培育任务。
4.成果凝练。培育项目应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思考,优化成果表达。项目团队应广泛研读已获奖项目的成果样例,精心打磨成果文本材料。围绕所要回应的重大问题,基于事实依据,从成果名称、框架体系、创新点提炼等方面进行修改凝练,切实做好培育成果的凝练与升华。
5.交流推广。建立交流推广机制,通过成果展示、专题研讨、教师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成果影响力,放大成果实际转化效用。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成立由组织人事处、基教处、市教育学会、市教研室、市教科所等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工作指导组,保障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2.强化责任落实。市教育学会牵头负责预申报项目的培育指导工作。各项目组要明确项目联络人员及其职责,确保预申报项目得到有效指导与提升。
3.强化协同推进。市教育学会、教研室、教科所等统筹好专家资源,按照项目的不同类型和需求,协同开展培育项目的智力支持与评估指导工作。
六、材料报送
请各县区和直属学校(单位)于2024年6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报邮箱(lygjyxh01@163.com),申报材料均报电子稿,电子稿打包压缩后以“项目名称+第一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命名报送。联系人:周贤忠,电话:18036625896。
附件:1.基础教育类教学成果预申报表
2.基础教育类教学成果预申报汇总表
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教学成果奖预申报表
(基础教育类)
成 果 名 称
成 果 完 成 者
所 在 单 位
推荐单位名称及盖章
推 荐 时 间 年 月 日
编 号
连云港市教育局 制
成果预申报者承诺书
在申报成果奖预申报过程中,本人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对填写的各项内容负责,成果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未弄虚作假、未剽窃他人成果。
成果预申报者签字:
所在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一、成果类别
(一)在下列所属基础教育阶段、领域中打“√”(限选一项)
□1—学前教育
□2—小学教育
□3—初中教育
□4—普通高中教育
□5—特殊教育
□6—其他,如成果内容涉及上述两个及以上阶段或领域,或涉及基础教育与其他教育的衔接等
(二)在下列所属改革与实践探索领域中打“√”(限选一项)
□01—幼儿园保育教育
□02—幼儿园环境创设与资源利用
□03—幼儿园教育评价
□04—幼儿园教学研究与指导
□05—幼儿家庭教育指导
□06—中小学课程开发与实施
□07—中小学教学方式、组织形式改革
□08—中小学教学评价改革
□09—中小学教育技术教学应用与资源建设
□10—中小学教学研究
□11—中小学教育教学综合改革
□12—特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13—其它
(三)在下列所属学科或具体的实践探索领域中打“√”(限选一项)
□01—幼儿发展观察分析与指导
□02—幼儿学习与发展领域研究与实践
□03—幼儿园教育活动适宜性与有效性研究
□04—幼儿园一日生活组织与指导
□05—幼儿游戏研究与实践
□06—区域活动创设与幼儿发展的适宜性
□07—幼儿园社区教育资源的研究与利用
□08—幼儿发展评价
□09—幼儿教师专业发展评价
□10—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
□11—园本教研与教师专业化发展
□12—学前教育区域教研机制与教研网络建设
□13—面向家庭与社区的学前家庭教育指导
□14—公益性0-6岁早期教育服务模式探索
□15—中小学德育课程与教学(含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等)
□16—综合实践活动(含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
□17—语文教育
□18—数学教育
□19—外语教育
□20—历史教育、历史与社会教育
□21—地理教育
□22—生物教育
□23—物理教育
□24—化学教育
□25—科学教育
□26—技术(含劳技)教育
□27—艺术教育(含音乐、美术)
□28—体育与健康教育
□29—地方课程开发与实施
□30—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
□31—以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方式实施的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等
□32—中小学教学方式、教学组织形式改革
□33—中小学教育技术教学应用与资源建设
□34—中小学教育教学装备应用与学习环境建设
□35—中小学实验教学组织、实施、评价等研究
□36—中小学教学评价改革
□37—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38—中小学教学研究机制、方式改革
□39—关于小学课程、教学、评价与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40—关于中学课程、教学、评价与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41—关于中小学课程、教学、评价与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改革(跨不同学段)
□42—特殊教育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
□43—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和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改革
□44—特殊教育课程资源建设与应用
□45—特殊教育与康复结合的设计与实施
□46—残疾儿童发展与教育评价改革
□47—其它
(四)在下列成果申报者类别中打“√”(限选一项)
□1—以个人名义申报
□2—以单位名义申报
(五)是否获得过基础教育类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打“√”)
□1—否
□2—是
□2.1—成果内容获得过基础教育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
□2.2—成果持有者(或持有者中)获得过基础教育类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
□2.3—成果持有单位(或持有单位中)获得过基础教育类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
(若勾“否”,无需填写第六部分;若勾“是”,需填写第六部分。)
二、成果简介
成果 名称 |
研究 起止时间 |
起始: 年 月 完成: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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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3—5个): | |||||
1. 成果概要(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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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800字以内) | |||||
3.成果创新点(500字以内) |
实践检验时间 | 年 月开始至 年 月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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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实践检验单位或区域情况
地区或学校名称 | |||
实践检验时间 | 年 月开始至 年 月结束 | ||
承担 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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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效果(400字以内) |
地区或学校名称 | |||
实践检验时间 | 年 月开始至 年 月结束 | ||
承担 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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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效果(400字以内) 、 |
第3个实践检验单位或区域情况
地区或学校名称 | |||
实践检验时间 | 年 月开始至 年 月结束 | ||
承担 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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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效果(400字以内) |
时间 | 成果名称 | 奖项名称 | 获奖 等级 |
颁奖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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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果持有者情况
(一)以个人名义申报的填写下表(以单位名义申报的不填写)
1. 主持人情况
姓 名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 后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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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加 工 作 时 间 |
年 月 | 教 龄 | ||
职 务 职 称 |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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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电 子 信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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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
邮 政 编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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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主 要 贡 献 |
(200字以内) 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
2. 其他成果持有人情况(一般不超过5人)
序 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承担任务及实际贡献 | 本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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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单位名义申报的填写下表(一般不超过3个单位)
1. 主持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主管部门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主 要 贡 献 |
(200字以内) |
单位名称 | 主管部门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主 要 贡 献 |
(200字以内) |
3.
其它持有单位情况(二)
单位名称 | 主管部门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主 要 贡 献 |
(200字以内) |
成果内容已经获得过基础教育类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请填写该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新的重大突破; 成果持有者、成果持有单位曾有其他教学成果获得基础教育类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请说明本次成果和之前获奖成果的异同。 |
七、推荐意见
所在 单位 推荐 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一)成果报告
成果报告需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探索(包括检验)过程。参照以下要点撰写,不超过8000字:
1.问题的提出;
2.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
3.成果的主要内容;
4.效果与反思。
(二)佐证材料
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5—10件,其他提供材料目录即可。
附件2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预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 2024年6月 日
序号 | 成果名称 | 成果类别 | 申报人/ 联系人 |
所在单位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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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