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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的暂行规定》--告家长一封信

告家长一封信
《关于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的暂行规定》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它改变了我们的沟通、交流方式。但作为中学生这个特殊群体,绝大部分使用者的自控能力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相当突出:有的上课时玩游戏或发短信聊天,有的夜间利用手机上网,有的把手机作为考试作弊工具,有的利用手机传播不实信息,有的借助手机传播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影视、图片。这样既严重冲击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自身学习,又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校园内的攀比之风,同时又增加了家长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了对您的孩子负责,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学校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包括具有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有违反,扣班级常规分50分,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处分,同时把处理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学生在校期间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与家长电话联系,班级的公共电话可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也可通过班主任进行联系。
    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祝您家庭幸福,工作顺利!
 
东海县石榴高级中学
2021312

作者: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