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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度“名特优”教师履职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度“名特优”教师履职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通知精神,现就2019—2020学年度 “名特优”教师履职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类别和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校、中专校及教学研究、培训等业务部门在职在岗的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特级教师、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新333工程”各层次培养对象。
在考核周期内,凡完全脱离教育、教学、教研一线工作岗位或不在业务部门直接从事教育、教学或教研等相关管理工作的不纳入考核范围;从外省、市调入的“名特优”教师在原单位获得的荣誉称号,需经相应的学术机构重新认定,否则不纳入考核范围。
现已调离东海或2018-2019学年度自动放弃履职考核的不再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依据
本学年度全市“名特优”教师履职考核按照《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修订)》执行(见附件1)。
三、考核组织与管理
根据《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办法(修订)》和《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新333工程”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本年度高层次教育人才履职考核采取“学校为主、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具体明确如下:
所有考核人员的师德表现、工作实绩、岗位工作量等由学校考核评价,相关业绩材料由学校负责审核、确认。按照各层次人才管理权限,考核实施工作要求具体如下:
1.“新333工程”各系列能手(不含学校管理能手)由学校负责审核、确认。
2.江苏省特级教师(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新认定的港城名师、“新333工程”各系列名师、“新333工程”各系列标兵、辖区学校的学校管理能手由县教育局进行考核、确认。
3.所有考核结果均需报连云港市教育局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考核程序和办法
1. 被考核对象对照《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办法(修订)》,填写《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2020学年度履职考核表》(附件1)并装订、提交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需按照考核标准,逐条将业绩证明材料(各类证书复印件)编排页码,简易装订。材料要精炼合理,达到要求即可。
2.民主测评和材料审核。学校根据考核要求,为考核对象提供相关业绩认定材料,组织考核对象的同行测评或学生测评。参加同行测评的教师一般不少于本单位人数的80%。同行测评和学生测评格次分“满意、不满意”两类。同时对本校所有考核对象上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所有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均需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学校考核及材料上报。学校组织考核小组依据认定标准对本单位除学校管理能手外的能手级人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填写在《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履职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上。学校对考核结果确认后,连同《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汇总表》(附件3)以及标兵级、名师级及以上人员(含学校管理能手)佐证材料、履职考核表上报县教育局师资科。
4.县教育局考核及材料上报。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小组依据认定标准对标兵级(含学校管理能手)以上人员履职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市教育局对各县区考核过程进行随机现场检查。考核结束后,县区将区域内能手考核结果、标兵级以上人员考核结果汇总填写《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履职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后连同《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汇总表》(附件3)上报市教育局。
5.考核公示。按照谁考核谁公示的原则,学校在上报县教育局前对能手考核结果在学校内公示,县教育局在上报市教育局前对标兵级(含学校管理能手)以上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5天。
6.考核结果认定。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各系列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复核并报市委教育工委审核通过。
五、其它
1.对接2019学年度“新333工程”各层次人才的考核周期,考虑疫情因素的影响,本次考核涉及的考核对象所有业绩材料的时间有效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鉴于受疫情影响,“教海探航”等部分年度竞赛延期举行、证书延迟发放等实际情况,为不影响考核,该类证书有效时间可以竞赛实际发生时间为准;如有需要,在市教育局对考核结果进行复审之前,被考核对象可以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2.“港城名师”考核材料需按照组合项(至少一个系列的名师和另一个系列的标兵)分别提交。
3.考虑本次考核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能手级考核结果及标兵级以上人员(含学校管理能手)考核佐证材料需在11月18日前报送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87800717,电子信箱:dhxjyjszk@163. com。
附件(点击下载)
1: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修订)
2: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2020学年履职情况考核表
3: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履职考核结果汇总表
4: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汇总表
东海县教育局师资科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通知精神,现就2019—2020学年度 “名特优”教师履职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类别和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校、中专校及教学研究、培训等业务部门在职在岗的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特级教师、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新333工程”各层次培养对象。
在考核周期内,凡完全脱离教育、教学、教研一线工作岗位或不在业务部门直接从事教育、教学或教研等相关管理工作的不纳入考核范围;从外省、市调入的“名特优”教师在原单位获得的荣誉称号,需经相应的学术机构重新认定,否则不纳入考核范围。
现已调离东海或2018-2019学年度自动放弃履职考核的不再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依据
本学年度全市“名特优”教师履职考核按照《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修订)》执行(见附件1)。
三、考核组织与管理
根据《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办法(修订)》和《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新333工程”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本年度高层次教育人才履职考核采取“学校为主、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具体明确如下:
所有考核人员的师德表现、工作实绩、岗位工作量等由学校考核评价,相关业绩材料由学校负责审核、确认。按照各层次人才管理权限,考核实施工作要求具体如下:
1.“新333工程”各系列能手(不含学校管理能手)由学校负责审核、确认。
2.江苏省特级教师(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新认定的港城名师、“新333工程”各系列名师、“新333工程”各系列标兵、辖区学校的学校管理能手由县教育局进行考核、确认。
3.所有考核结果均需报连云港市教育局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考核程序和办法
1. 被考核对象对照《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办法(修订)》,填写《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2020学年度履职考核表》(附件1)并装订、提交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需按照考核标准,逐条将业绩证明材料(各类证书复印件)编排页码,简易装订。材料要精炼合理,达到要求即可。
2.民主测评和材料审核。学校根据考核要求,为考核对象提供相关业绩认定材料,组织考核对象的同行测评或学生测评。参加同行测评的教师一般不少于本单位人数的80%。同行测评和学生测评格次分“满意、不满意”两类。同时对本校所有考核对象上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所有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均需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学校考核及材料上报。学校组织考核小组依据认定标准对本单位除学校管理能手外的能手级人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填写在《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履职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上。学校对考核结果确认后,连同《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汇总表》(附件3)以及标兵级、名师级及以上人员(含学校管理能手)佐证材料、履职考核表上报县教育局师资科。
4.县教育局考核及材料上报。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小组依据认定标准对标兵级(含学校管理能手)以上人员履职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市教育局对各县区考核过程进行随机现场检查。考核结束后,县区将区域内能手考核结果、标兵级以上人员考核结果汇总填写《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履职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后连同《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汇总表》(附件3)上报市教育局。
5.考核公示。按照谁考核谁公示的原则,学校在上报县教育局前对能手考核结果在学校内公示,县教育局在上报市教育局前对标兵级(含学校管理能手)以上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5天。
6.考核结果认定。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各系列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复核并报市委教育工委审核通过。
五、其它
1.对接2019学年度“新333工程”各层次人才的考核周期,考虑疫情因素的影响,本次考核涉及的考核对象所有业绩材料的时间有效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鉴于受疫情影响,“教海探航”等部分年度竞赛延期举行、证书延迟发放等实际情况,为不影响考核,该类证书有效时间可以竞赛实际发生时间为准;如有需要,在市教育局对考核结果进行复审之前,被考核对象可以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2.“港城名师”考核材料需按照组合项(至少一个系列的名师和另一个系列的标兵)分别提交。
3.考虑本次考核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能手级考核结果及标兵级以上人员(含学校管理能手)考核佐证材料需在11月18日前报送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87800717,电子信箱:dhxjyjszk@163. com。
附件(点击下载)
1: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修订)
2: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2020学年履职情况考核表
3: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履职考核结果汇总表
4: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汇总表
东海县教育局师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