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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连云港市第六期“521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局相关科室:
为加强我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升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根据《连云港市第六期“521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连人才〔2020〕6 号)以及《东海县申报市第六期“521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选拔连云港市第六期“521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市第六期“521 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教育部门各层次培养对象共计25人(其中10人为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偏远地区从事教育工作的基层专项人才)。
二、选拔范围
选拔对象主要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校、中专校及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教师发展中心等业务部门在职在岗的教师。
三、基本要求
培养对象人选年龄在55 周岁以下,第二层次人选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三层次人选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其中,第三层次中,45 岁和35 岁以下占比分别不低于80%和30%;推荐第二层次中,50 岁和35 岁以下占比分别不低于80%和10%。
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推行代表作评价,主要以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为依据,每类最多列3 项,并逐一作说明。
达到县内领先或省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成果、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可推荐为第二层次人选;达到县内先进水平、取得一定成果、有一定社会影响、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可推荐为第三层次人选。
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偏远地区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才,可作为基层专项人才进行培养。专项人才的选拔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
三、评选步骤
评选步骤分为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评审、审查、确定等环节,具体如下:
(一)组织申报阶段(12 月17 日—21 日)
1. 个人申请。各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填写《连云港市第六期“521 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往期“521 工程”培养对象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不得申报。
2. 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业绩贡献等作出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并盖章。推荐材料需经本单位审核,报县教育局师资科。
3. 部门初审。县教育局组织对培养对象人选进行专家评审。按照分配名额报送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并从中择优推荐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评审结果于12 月23 日报送县人才办。往期“521 工程”培养对象不降低层次推荐,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4. 专家复审。县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组织专业评审组对报送的培养对象人选进行评审,确定评审结果(包括第二层次推荐对象、基层专项等)。
(二)政治审查阶段(12 月24 日—25 日)
县人才办将评审结果抄送至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审查人才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
(三)审批确定阶段(12 月26 日—31 日)
政治审查无异的人选,县人才办将评审结果提交部务会研究。部务会研究通过后,报送至市人才办。
三、相关要求
各校要要广泛宣传,将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培养对象推荐人选质量。
申报人要按照《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以及《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工程”量化评分表》的要求,提供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学校核查,学校根据《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工程”量化评分表(教育)》量化出分值,并选出最优者上报县教育局。对于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偏远地区从事教育工作的实绩突出的人才,可作为基层专项人才进行上报。专项人才除了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要学校另附推荐说明报告。
各校于2020年12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材料(①《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②《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量化评分表》③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④《连云港市第五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⑤《专项人才推荐说明报告》)交教育局师资科211室,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连云港市第五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及专项人才推荐说明报告等电子稿发到师资科邮箱。
联系人:朱唯 电话:87800719 邮箱:dhxjyjszk@163.com
附件:(点此下载)
1. 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
2. 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3. 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量化评分表(教育)
4. 连云港市第五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5.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uploadfile/2020/1224/20201224062016661.doc
为加强我县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升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根据《连云港市第六期“521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连人才〔2020〕6 号)以及《东海县申报市第六期“521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选拔连云港市第六期“521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市第六期“521 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对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教育部门各层次培养对象共计25人(其中10人为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偏远地区从事教育工作的基层专项人才)。
二、选拔范围
选拔对象主要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校、中专校及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教师发展中心等业务部门在职在岗的教师。
三、基本要求
培养对象人选年龄在55 周岁以下,第二层次人选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三层次人选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其中,第三层次中,45 岁和35 岁以下占比分别不低于80%和30%;推荐第二层次中,50 岁和35 岁以下占比分别不低于80%和10%。
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推行代表作评价,主要以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为依据,每类最多列3 项,并逐一作说明。
达到县内领先或省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成果、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可推荐为第二层次人选;达到县内先进水平、取得一定成果、有一定社会影响、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可推荐为第三层次人选。
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偏远地区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才,可作为基层专项人才进行培养。专项人才的选拔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
三、评选步骤
评选步骤分为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评审、审查、确定等环节,具体如下:
(一)组织申报阶段(12 月17 日—21 日)
1. 个人申请。各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填写《连云港市第六期“521 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往期“521 工程”培养对象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不得申报。
2. 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业绩贡献等作出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并盖章。推荐材料需经本单位审核,报县教育局师资科。
3. 部门初审。县教育局组织对培养对象人选进行专家评审。按照分配名额报送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并从中择优推荐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评审结果于12 月23 日报送县人才办。往期“521 工程”培养对象不降低层次推荐,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4. 专家复审。县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组织专业评审组对报送的培养对象人选进行评审,确定评审结果(包括第二层次推荐对象、基层专项等)。
(二)政治审查阶段(12 月24 日—25 日)
县人才办将评审结果抄送至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审查人才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
(三)审批确定阶段(12 月26 日—31 日)
政治审查无异的人选,县人才办将评审结果提交部务会研究。部务会研究通过后,报送至市人才办。
三、相关要求
各校要要广泛宣传,将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培养对象推荐人选质量。
申报人要按照《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以及《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工程”量化评分表》的要求,提供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学校核查,学校根据《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工程”量化评分表(教育)》量化出分值,并选出最优者上报县教育局。对于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偏远地区从事教育工作的实绩突出的人才,可作为基层专项人才进行上报。专项人才除了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要学校另附推荐说明报告。
各校于2020年12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材料(①《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②《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量化评分表》③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④《连云港市第五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⑤《专项人才推荐说明报告》)交教育局师资科211室,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连云港市第五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及专项人才推荐说明报告等电子稿发到师资科邮箱。
联系人:朱唯 电话:87800719 邮箱:dhxjyjs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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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
2. 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
3. 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量化评分表(教育)
4. 连云港市第五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5.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uploadfile/2020/1224/2020122406201666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