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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培养工程”培养计划

东海县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培养工程”培养计划
为继续推进“晶都名师培养工程”,切实做好第三周期培养工程各层次培养对象培养工作,继续加快高层次教育人才成长,发挥高层次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东海县第三周期 “晶都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 培养人数
第一层次:60人
第二层次:360人
第三层次:1600人
二、培养周期
第三周期培养计划时间是3年,自2021年3月至2024年3月。
三、培养目标
针对遴选的晶都名师各层次培养对象,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自主研修、承担课题、引领教改等形式,着力在建设周期内培养出各层级名师,并在中长期培养中逐步建设由江苏省人民教育家、省特级教师、正高级中学教师、市县级名师和学科带头人等构成的优秀教育人才队伍和晶都名师团队。
四、培养途径
以教育局项目引领和个人自主发展相结合为主要形式,第一、二层次培养,教育局主抓、各相关学校协助配合;第三层次培养,教育局和学校共同培养,教育局提供相关指导和研训平台。
1.经典研读。每年选取部分教育教学论著提供各层次培养对象研读,并适时组织读书辅导讲座、读书心得交流、论坛沙龙、理论学习报告会、读书笔记展评等主题活动,提升教育理论学习效果,提升教育理论层次。
2.集中研训。周期内提供中短期培训、教育考察、省市级培训项目和国外进修等平台,提供专家指导培养对象制定个人发展规划,依托教师发展基地、教师发展中心,创设名师成长工作室、青蓝工程、名师博客、名师发展论坛、成果展示推介、挂职锻炼等项目平台,促进培养对象专业成长和自我提升。
3.课堂教学。跟踪指导培养对象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对象须坚持从事本学科教学。教育局开展全县性公开教学、教学展示、教学研讨、教学成果汇报会等活动,举办优质课大赛、专业素养大赛、基本功大赛等业务评比,为培养对象立足课堂、倾力课改、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和层次提供必要载体。
4.教育科研。教育局聘请专家导师,指导培养对象撰写和发表学术论文、选择和实施贴近自身教学思想和实践的课题研究、组织学术讲座,承担或参与课改项目、课程开发。鼓励和资助培养对象出版教育教学专著(文集、教材),奖励取得突出教科研成果的教师。
5.实践锻炼。常态化开展及参与青蓝课程、三百课程、名师送教、听课评课等活动,组织培养对象指导青年教师学习和发展。组织名师展示课、业务讲座、教学指导活动、公益导学活动等,发挥名师培养对象的引领示范作用。
6.自主研修。实行个性化培养,指导培养对象制定自主发展规划,确定短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督促分阶段完成自我目标,重点提高课堂教学能力和理论水平,提供条件促进主动研修实现自我发展、自我提升。
实行培养方式项目化管理,各专题培训项目均在本方案基础上预先单独制定详细具体实施办法,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过程管理,并进行培养效果跟踪监控和评估。
五、任务要求
任务要求分年度目标和周期目标两类。年度任务是每年度必须完成任务,是年度考核的基本任务要求。周期任务作为3年培养周期整体考核的依据,培养对象要根据要求在3年培养周期内合理分配和完成任务指标。
(一)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1.经典研读:每年度精读教育类专著或教育理论书籍8本,订阅2-3种与本学科相关的教育期刊,把学习和研究作为主要生活方式。
2.培训研修:制定自主学习计划,在学科专业理论、教育理论、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理论、教育技术等方面主动提升业务素养。每年度市级及以上业务培训研修活动不少于40学时。按要求参加教育局组织的中短期培训、工作室、集中学习、参观考察、论坛沙龙、分组研修等活动。
3.学科教学:按同学科标准课时规定任课,所带专业学科的教学成绩必须居于全县中上游,在本校居于同学科教师的上游。每年开设校级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4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4次,周期内省市范围内开设的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2次;每学期至少听评课15节以上,并做高质量评课。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竞赛,周期内(有市级以上竞赛的学科)至少一次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奖(市二等奖及以上)。积极承担教学改革任务,引领和推动本校或本学科课堂教学改革,能够形成比较成熟的课堂教学模式和比较鲜明的教学风格。
4.教育科研:周期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论文(省二等奖及以上)不少于4篇(其中发表论文每年不少于1篇),其中核心刊物至少1篇(获省级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可计入;教研人员2篇);力争出版专著一部。主持或参与(核心成员前三,以结题证书名字排序为准)一项省级及以上课题并结题,力争获得省市级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奖。
5.示范引领:承担校本培训任务。主持一项校本教研课题或校本课程开发任务。培养5-6名青年教师(教研人员至少8名),周期在课堂教学、论文写作、课题研究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奖(至少1人获一等奖)。参加教育局组织的示范课、听课评课、专题讲座、教学研讨等活动,较好地完成任务。
(二)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1.经典研读:每年精读教育类专著或教育理论书籍7本。订阅2种与本学科相关的教育期刊。
2.培训研修:制定自主研修计划,主动提升业务素养。每年度参加县级及以上业务培训研修活动不少于40学时。按要求参加教育局组织的中短期培训、工作室、集中学习、参观考察、论坛沙龙、分组研修等活动。
3.学科教学:按同学科标准课时规定任课,所带专业学科的教学成绩必须居于全县中上游,在本校居于同学科教师的上游。每年开设校级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4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2次,力争在市内开设公开课;每学期至少听评课15节以上,并做高质量评课。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竞赛,周期内至少一次在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奖(县二等奖以上)。积极承担教学改革任务,引领和推动本校或本学科课堂教学改革,能够初步形成个性化的教学风格或教学模式。
4.教育科研:周期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论文(省二等奖及以上)不少于3篇(其中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教研人员发表核心刊物至少一篇(获省级科研或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可计入);主持一项市级或参与省级课题并结题,力争获市级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奖。
5.示范引领:承担校本培训任务。主持或主要参与一项校本教研课题或校本课程开发任务。培养4-5名青年教师(教研人员至少6名)且至少1名外校或农村教师,周期内在课堂教学、论文写作、课题研究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在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奖。参加教育局组织的示范课、听课评课、专题讲座、教学研讨等活动,较好地完成任务。
(三)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1.基本要求:每年精读教育类专著或教育理论书籍3本;每年度参加市级及以上业务培训研修活动不少于8学时,积极参加县级相应项目培训;按同学科标准课时规定任课,在本校居于同学科教师的中上游;周期承担本学科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至少6节/次(至少两次面对校外人员开课),每学期至少听评课5节以上,每学年至少写1篇高质量教学反思或教学案例;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竞赛,周期内至少一次在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奖;周期内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县级及以上获奖论文(县一等奖以上)不少于3篇(三年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主持或参与一项县级及以上课题并结题;主持或主要参与校本教研课题或校本课程开发任务;培养2-3名青年教师,周期内在课堂教学、论文写作、课题研究和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在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奖。
2.学校要求:各学校根据第一、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的目标要求,合理制定本单位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任务要求。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名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师资科,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分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人事科、教研室、教科室、教育学会、教育工会、监察室、师资科、教师发展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培养工程进行业务考核指导,制定管理办法、整合培训资源,提供经费保障,对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督促计划有效深入实施。各成员单位负责制定分项目计划,解释、指导、支持和组织实施,并制定评价标准和实施考核。
2.强化经费保障。县教育局设立晶都名师工程实施专项资金,每年筹措50万元用于资料购置、科研经费、培训项目、出版专著资助、名师成长工作室、表彰奖励、交通补助等。学校也要制定保障措施,为培养对象的培训研修提供物质和资金方面保障,同时提供平台发挥好培养对象的引领示范作用。
3.强化过程管理。教育局采取聘请导师、组织研修组、专题研训等方式构建培养和保障平台。实行一人一档,建立专门档案。培养对象必须制定自主研修发展规划,作出本周期和年度的读书学习、课堂教学、教育科研、青蓝工程等方面规划,并确定主研修方向,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步骤。
4.实行考核淘汰。每年度组织一次全面考核,根据培养对象的师德表现、工作实绩、科研成果、作用发挥等考核结果,进行层级晋升、表彰奖励或淘汰等管理,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列为培养对象。
作者:时召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