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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评选工作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第一层次培养对象:60人;
    2.第二层次培养对象:360人;
    3.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600人。
    二、申报范围及资格
    1.全县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中专校、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教科研部门在职在岗教师(借调人员在现工作单位申报)。其中“晶都名师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可包括校聘(园聘)教师。
    2.第一、二周期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以及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不再申报第三周期培养对象。考核“不合格”的第二周期“晶都名师培养工程”各层次培养对象不得再申报。
    3.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原则上男教师不超过50周岁(即1971年1月1日之前出生),女教师不超过48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之前出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原则上男教师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之前出生),女教师不超过43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前出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原则上男女教师不超过41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前出生)。
    4. 第一层次培养对象需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2年,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具备中级教师资格且受聘6年以上;第二层次培养对象需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必须为“双师型”; 第三层次培养对象需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可以是专科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5. 近三年教学成绩在全校处于后三分之一位次的不得申报。
    6. 近三年师德考核有一次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不得申报。
    三、评选办法
    1.各校组织教师进行申报,并按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评审量化评分表(详见附件一)将每个学科申报教师排出顺序,然后根据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名额分配表和培养对象计划表(详见附件二、三),同时考虑教师在全县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照顾到学科均衡,择优确定上报人选。
    2.教育局对全县上报的教师根据评估细则进行积分,并将同学段、同学科的教师按积分进行排序,然后根据培养计划,择优确定一、二层次培养人选。没有被确定为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的且符合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年龄要求的,可纳入第三层次培养范围。
    3.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由各校确定,各校在选拔第三层次人选时,可以参考教育局提供的积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评分细则。各校在确定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时要考虑学科的平衡(每个学科至少2人),要重点培养青年教师。各校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总数不超过教师总数的20%。
    4.获得过省基本功大赛或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者,或者是考核合格的市“新333”名师且符合晶都名师第三周期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年龄要求的人员,经审核后可直接纳入培养范围;在市基本功比赛或优质课评比获得过一等奖者,或者是考核合格的市“新333”工程标兵且符合晶都名师第三周期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年龄要求的人员,经审核后可直接纳入培养范围。参加县级及以上基本功比赛或优质课评比获二等奖以上的,或者是考核合格的市“新333”能手且符合晶都名师第三周期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年龄要求的,经审核后可直接纳入培养范围。
    四、评选要求
    1.各校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要将评选办法及积分表向所有教师公示。
    2.各校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时效性和规范性。凡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评选推荐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分。
    3.各学校推荐一、二层次的人员既要考虑学科的平衡,同时还要考虑上报的教师在全县是否有竞争力。
    五、材料上报要求
    1.各校要上报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培养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和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汇总表(详见附件四)。汇总表分类别、按学段(学科)排序上报,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稿发送至师资科邮箱dhxjyjszk@163.com。“工作单位”必须是全称,填为“东海县××学校”;日期填写均要精确到月,格式均为“××××.××”;所有项目均应“左对齐”。任教学科必须明确学段学科如小学英语、高中语文、中职美术等。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汇总表上交的时间为2021年元月10日,第三层次汇总表上交的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
    2.  经学校推荐上报县局的一、二层次人员要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五),学校要提供第一、二层次申报人员的量化评分表,并对照细则打出分数。材料按《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评选量化评分表》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以量化评分表为目录、标写页码。(封面见附件六)所有复印件,由学校安排专人逐件审核并按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姓名。凡没有按要求签字、盖章一律视同无效。发表论文除复印件含刊物封面、带刊号封底、目录外,还要打印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七”;获奖论文要提供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课题材料要提供立项申请书、结题报告及结题证书,参与的短期课题在提供以上材料的同时,还要提供有效的参与证明材料。申报人员要将相关业绩佐证材料装订成册,连同原件一起交教育局师资科(原件审核后返回),所有材料时效的截至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3.各校需以学校为单位、由相关工作负责人按照日程安排(详见附件八)上交材料,不接受个人上交材料。
作者:时召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