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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20年度 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表彰2020年度
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0年,广大中小学教师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参加各类论文竞赛,开展课题研究活动,教育科研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提高业务水平,促进课堂教学改革,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再将名额分配到学校。
  二、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无需申报,我室将直接认定为县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
1.本年度获省“教海探航”、省“师陶杯”、省“教育管理论文”奖项(含特、一、二、三等奖)的教师(限第一作者)。
2.本年度完成结题的省、市规划课题主持人(限省、市教科院所课题)。
3.本年度获省、市教科研成果奖项的教师(限申报人)。
4.教科研先进单位的校长、分管领导、教科室主任。
三、本年度获评省教学基本功一、二、三等奖,市教学基本功一等奖;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所任教学科教学实绩在县内名列前茅的教师(以上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反面需学校盖章证明,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报送县教科室1009室)。
 
东海县教育局教科室
2021年1月19日
作者:时召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