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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东海县“名特优”教师2020-2021学年度履职考核和周期性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连教政[2017]21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中小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照“新333工程”建设方案,现就东海县“名特优”教师2020-2021学年度履职考核和周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少年宫、校外教育实践基地、教研室、教科所、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电化教育)、教师发展等机构的在编在岗教师,“苏教名家”(含原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特级教师,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新333工程”各层次培养对象。
    现已调离东海或在以前年度考核中自动放弃履职考核的不再列入考核范围。
    在考核周期内,凡完全脱离教育、教学、教研一线工作岗位或不在业务部门直接从事教育、教学或教研等相关管理工的不纳入考核范围。
    从外省市调入的“名特优”教师,可对照我市高层次人才考核条件,直接参加相应层次考核。
    二、考核依据
    适应教育评价改革的新要求,结合各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按照市委教育工委要求,市教育师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修订)》进行了修改,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年度考核时间的更改、考核内容的补充或调整等,具体详见附件1。本次考核按照新修订的办法执行。
    三、考核组织与实施
    (一)学年度履职考核:
    从今年起,名特优教师考核按照学年度进行。本学年度被考核对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为学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获得。高层次教育人才学年度履职考核采取“学校为主、分级负责”的办法进行。师德表现、工作实绩、岗位工作量及相关业绩材料等由学校考核评价、审核、确认。按照各层次人才管理权限,具体要求如下:
    1.“新333工程”各系列能手(不含学校管理能手)由学校负责审核、确认。
    2.“苏教名家”(含原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特级教师、港城名师、“新333工程”各系列名师、“新333工程”各系列标兵、学校管理能手由县教育局进行考核、确认。
    (二〉周期性考核
    “新333工程”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按照“新333工程”实施计划,今年在组织学年度考核的同时,须同步进行周期性考核。为避免重复性考核,周期性考核以周期内三次学年度(年度)考核为依据,凡三次考核均为合格者视为周期性考核合格,一次及以上不合格的,周期性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周期性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周期人才认定的重要参考。
    四、考核程序和办法
    (一)学年度考核
    1.各学校按照县教育局统一部署,合理安排考核工作推进时序,及时通知被考核对象递交考核材料。
    2.被考核对象对照《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办法(2021修订)》,填写《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2020-2021学年度履职考核表》(附件2)并装订、提交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按照考核标准,逐条将业绩证明材料A4纸双面打印,编排页码,简易装订。材料精炼合理,达到要求即可。学校对所有考核对象上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各类证书复印件须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民主测评。学校根据考核要求,为考核对象提供相关业绩认定材料,组织考核对象的同行测评或学生测评。参加同行测评的教师一般不少于本单位人数的80%。同行测评和学生测评格次分“满意、不满意”两类。
    4.学校考核及材料上报。学校组织考核小组依据认定标准对本单位除学校管理能手外的能手级人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以及标兵级、名师级及以上人员(含学校管理能手)佐证材料(原件同时上交,现场审核后带回)、履职考核表上报教育局师资科。
    5.县区教育局考核及材料上报。县区教育局组织考核小组依据认定标准对标兵级(含学校管理能手)以上人员履职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市教育局对各县区考核过程进行随机现场检查。
    6.考核公示。按照谁考核谁公示的原则,学校在上报县区教育局前对能手考核结果在学校内公示,县区在上报市教育局前对标兵级(含学校管理能手)以上人员考核结果在县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7.考核结果认定。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各系列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复核并报市委教育工委审核通过。
    (二)周期性考核
    按照人才考核管理权限,新333工程”各系列入才周期性考核认定参照能手(不含学校管理能手)周期性考核认定由学校负责审核、确认;其他人才周期性考核由教育局审核、确认。周期性考核结果需学校汇总后(附件4)和学年度考核材料同步同要求报县教育局师资科。
    五、工作要求
    1.“港城名师”考核材料需按照组合项(至少一个系列的名师和另一个系列的标兵)分别提交。
    2.学校能手级考核结果及标兵级以上人员(含学校管理能手)考核佐证材料(原件同时上交,现场审核后带回)须在9月10日前上报。
    3.学校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各项相关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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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召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