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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周期晶都名师成长工作室成员的通知
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安排,第三周期晶都名师成长工作室建设工作已经启动。第三周期名师成长工作室拟新建42个名师工作室,每个工作室运行周期3年,承担25-30名教师培育任务。为确保名师成长工作室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现将工作室成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成员选拔范围
全县相关学科教师。
二、工作室成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学实绩突出,有一定的的教育科研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质。
2.具有较强烈的进取心和献身教育事业的热情,积极钻研的精神,团结协作、务实的工作作风。
3.原则上推荐学员教龄必须5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教龄限制。
4.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县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培养对象,市333、领雁计划培养对象,县级基本功大赛、优质课一等奖或市级基本功大赛、优质课评比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优先选报。
三、学员申报程序办法
学员选拨推荐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教师自荐。凡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东海县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见附件1)。
(二)学校推荐。学校按照选拔条件结合《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培养对象评分表》对自荐教师进行认真评议,优先考虑已是本周期各层次的老师,最后将工作室成员推荐汇总报(附件2)纸质稿送至县教育局师资科,电子稿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三)审核认定:师资科及各工作室导师组对申报本工作室成员的教师进行全面审核,择优确定正式成员。
请各校10月25日前将《东海县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申报表》《东海县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工作室成员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各一份,报县教育局513室。 电子邮箱:dhxjyjszk@163.com/uploadfile/2021/1022/20211022090735346.doc
一、工作室成员选拔范围
全县相关学科教师。
二、工作室成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学实绩突出,有一定的的教育科研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质。
2.具有较强烈的进取心和献身教育事业的热情,积极钻研的精神,团结协作、务实的工作作风。
3.原则上推荐学员教龄必须5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教龄限制。
4.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县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培养对象,市333、领雁计划培养对象,县级基本功大赛、优质课一等奖或市级基本功大赛、优质课评比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优先选报。
三、学员申报程序办法
学员选拨推荐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教师自荐。凡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东海县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见附件1)。
(二)学校推荐。学校按照选拔条件结合《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培养对象评分表》对自荐教师进行认真评议,优先考虑已是本周期各层次的老师,最后将工作室成员推荐汇总报(附件2)纸质稿送至县教育局师资科,电子稿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三)审核认定:师资科及各工作室导师组对申报本工作室成员的教师进行全面审核,择优确定正式成员。
请各校10月25日前将《东海县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申报表》《东海县第三周期晶都名师工作室成员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各一份,报县教育局513室。 电子邮箱:dhxjyjszk@163.com/uploadfile/2021/1022/2021102209073534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