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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局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增选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521工程”)培养对象,现将增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选对象及条件
此次拟增选的培养对象及条件按照《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连人才〔2020〕6号)执行:
1.增选人数。此次全县各行业拟增选市第六期“521工程”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培养对象40名,其中第二层次培养对象15名。
2.教育类人才选拔范围。选拔对象主要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校、中专校及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教师发展中心等业务部门在职在岗的教师。
3.基本要求。培养对象人选年龄在55周岁以下,第二层次人选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三层次人选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其中,第三层次中,45岁和35岁以下占比分别不低于80%和30%;第二层次中,50岁和35岁以下占比分别不低于80%和10%。增选的培养对象管理期为2023年至2025年。
4.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推行代表作评价,主要以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为依据,每类最多列3项,并逐一作说明。
5.分层要求。达到市内领先或省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成果、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可推荐为第二层次人选;达到县内先进水平、取得一定成果、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一定社会影响、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可推荐为第三层次人选。
6.特殊支持。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远郊地区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才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予以特殊支持。
二、评选步骤
评选步骤分为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具体如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需认真填写《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往期“521工程”培养对象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不得申报。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业绩贡献等作出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并盖章。推荐材料需经本单位审核后报县教育局师资科。
3.部门初审。县教育局组织对培养对象人选进行专家评审。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评审结果于5月31日报送县委人才办。往期“521工程”培养对象不降低层次推荐,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4.专家复审。县委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组织专业评审组对报送的培养对象人选进行评审,确定评审结果(包括第二层次推荐对象)。
(二)政治审查阶段(6月5日—6月12日)
县委人才办将评审结果抄送至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审查人才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
(三)审批确定阶段(6月12日—6月19日)
政治审查无异的人选,县委人才办将评审结果提交部务会研究。部务会研究通过后,报送至市人才办。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要广泛宣传,将相关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培养对象推荐人选质量。往期“521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推荐,现在已经是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可以推荐第二层次,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申报人要按照《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以及《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工程”量化评分表》的要求,提供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学校核查,学校根据《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工程”量化评分表(教育)》量化出分值,并选出最优者上报县教育局。
各校于2023年5月26日上午下班前将下列材料报县教育局513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1.《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两份(分别装订装袋并做封面);申请书1-4项由申请人填写,第5项由县教育局填写,6-9项不填写。
2.《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量化评分表》一式一份;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按量化评分表顺序装订成册装袋并做封面)。
4.推荐人选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稿,邮箱:dhxjyjszk@163.com)。
东海县教育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