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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材、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规定
关于教材、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学校对教材、教辅材料征订的管理,经2013年1月11日校长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对学校教材、教辅材料征订工作作如下规定:
关于教材征订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使用计划,按学期学年订全订足的标准征订学生教材,确保学生人手一套,并保证开足开全课程。
教材征订全部通过新华书店进行,不得另从其他渠道购买。
征订科目数目由年级确定,教务处统一上报太和县新华书店。
教辅材料征订
教辅材料征订原则上是根据当年高考情况和学科需要,且学生自愿的原则,材料选定是由各年级备课组教师确定,年级统一报给教务处,再由学校教材教辅征订领导小组负责办理。
教辅征订渠道原则上以连云港市指定的教辅,由县新华书店统一购买且统一付款。如果必须选用外省市教辅时,将选定的教辅书目报新华书店,由新华书店统一购买。
如果因特殊原因新华书店不能购买的,由征订领导小组审定报校长签批后方能进行购买。
任何个人不得随意代购教辅资料。
非正版资料不得进入校园,小书商贩不得进入校园。
购买程序:填写教辅资料这个征订表,附教辅资料发行单位相关手续,附教辅资料样本。
石榴高中教材教辅材料征订领导小组
组 长:杨华军
副组长:朱文彥 王经正 丁逊春
组 员:殷其法 李兴江 宣金龙 苗贤举 王丙德 寇恒利
石榴高级中学
2013年1月11日
报:县教育局
送:正副校长室、工会主席室、总支副书记室
发:年级部、教研组、备课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