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题
石榴高级中学宣传报道考核办法
石榴高级中学宣传报道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主要渠道和窗口作用,调动我校师生搞好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的力度、速度、宽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成就,扩大我校的知名度与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为学校创建四星级高中和快速发展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1.校外媒体:《东海日报》、县电视台确保每学期各两次报道、确保市级每学期一次报道、省级和国家级争取每学期报道一次,年终总评在高中组至少排名第二(可以两次县级抵一次市级、两次市级抵一次市级、两次省级报道抵一次国家级)
2.校内媒体:根据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信息情况,各部门在相应栏目及校园新闻每周最低发布信息量如下:
(1) 通知公告栏:各部门通过短信平台、公告栏等发布的通知公告应发布在网站上。办公室通过查询短信平台、统计公告栏进行核对,此项单独统计。
(2) 其它栏目分配到对应部门:
部门 | 校长办 | 工会 | 教务室 | 政教处 | 总务处 | 教科室 | 团委 | 创建办 | 年级组 | 总计 |
新闻之窗 | 1 | 1 | 5 | 3 | 1 | 1 | 3 | 1 | 3 | 19 |
部门栏目 | 2 | 1 | 2 | 2 | 2 | 2 | 4 | 2 | 3 | 20 |
合计 | 3 | 2 | 7 | 5 | 3 | 3 | 7 | 3 | 6 | 39 |
二、考核办法
(一)、校外媒体宣传报道
1.中央级、国家级报刊——《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人民教育》等中央级、国家级报刊。500字以上稿件每篇30分,500字以下的稿件每篇20分。
2.省级报刊:《新华日报》、《江苏青年报》、《江苏教育》等报刊头版500字以上每篇20分,500字以下每篇15分;其他版面500字以上12分,500字以下10分。
3.市级报刊:《连云港日报》头版奖励15分,其他版面10分;《苍梧晚报》、《连云港广播电视报》、《连云港教育》每篇奖励8分。
4.县级报刊:《今日东海》报300字以上6分,300字以下4分。
5.教育新闻网站:省级录用每篇10分,市级每篇6分,县级每篇4分。
6.新闻图片国家级报刊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县级4分元。新闻图片网站国家级15分,省级10分,市级6分,县级3分。
7.电视媒体:5分钟以上的国家、省、市、县级分别为20、15、10、5分,5分钟以下分别为15、10、6、3分。
(二)、校内媒体宣传报道
1.新闻之窗栏目:发布处室活动新闻稿一篇2分(要求200字以上,在100至200之间的记1分;不足100字的计0.5分),附图片的再加1分;单纯上传图片(2幅以上)的每次0.5分;
2.通知通告栏目:处室、年级自发活动类每次1分,转发县局等上级通知、文件等,每次0.5分;
3.处室类栏目:包括党建工作、学校管理、四星创建、教导教务、德育工作、教学科研、教工之家、团员生活、促廉惠民、莘莘学子、走进石中等栏目,发布本部门常规工作小结、制度、活动方案、计划等每次1分;发布师生作品每次0.5分。有图片的另加0.5分。
4.部门工作被他人或媒体反面报道影响学校声誉的,按相应级别的2倍扣分,并且最终评先一票否决。
四、考核说明
1.发布信息要求时效性、实用性,杜绝发布敷衍信息。
2.统计周期及项目:每周一统计(周四至下周三),在行政例会上公布统计结果。每月一分析,分析网站信息时效性、实用性。分析结果在行政例会上公布。
3.实行处室一把手负责制,考核结果列入部门年终工作目标考核。
4.凡被校外媒体采用稿件的处室或作者,应及时将样报(刊)或复印件或其他凭证送校办公室登记、审校、存档,学期结束总结。
5.学期结束,汇总每周考核积分,先根据积分进行排名;后计算各处室目标完成率并排名,最后将两样排名相加并对所得的和进行排名,即为最终排名,据此评选先进处室或先进个人,同时进行表彰和奖励。
6.为保证校园网点击率,各处室必须将通知发布在校园网上,可以通过连云港网上家长学校发布“请查看校园网通知”提醒。
石榴高级中学
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