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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高级中学用电安全应急预案
石榴高级中学用电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大学校精细化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成立用电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用电安全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杨华军
副组长:王经正
成 员:殷其法 宗涛 马三强 李青 各班主任 课任教师 值班保安
二、宣传教育
学校积极利用例会、升旗仪式、班会、晨会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
三、防范预案。
(一)组织对学生及老师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二)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热毯等。
(三)师生不得在学校内私自拆、卸电器及开关、插座等。
(四)不得擅自从插座内引出电源接入其它用电器。
(五)组织学生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竞赛。
(六)定期检测学校线路是否正常。
四、应急预案。
1、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电力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2、应急程序: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 长:王经正
副组长:殷其法 宗涛
成 员:值日教师、班主任教师等。
(1)、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2)、晚自习期间,发生突发性停电,值班教师要立刻安定好学生,马上和学校领导联系,听从行政领导的指挥及安排。
(3)、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4)、在场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5)、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6)、政教处要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7)、一旦发生用电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8)、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9)、临时急救方法:
a.触电者未失去知觉时,应安放在空气流通处安静休息。
b.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及脉博均未停止时,应安放在平坦通风处所,解开衣裤,使其呼吸不受阻碍,同时用毛巾摩擦全身,使之发热。
c.触电者失去知觉呼吸困难,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切不可向触电者注射强心剂或泼冷水。
d.触电者呼吸及心脏跳动均已停止时,可能是假死,救护人员要坚持先救后搬的原则,应即刻进行人工呼吸或对心脏进行挤压救护直到经医生诊断确已死亡为止。
e.人工呼吸用口对口吹气效果较好。急救时,触电者的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阻塞气流,便于吹气急救。
五、联络、教育:
组长:宗涛
成员: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联络小组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上级部门。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分管校长、政教处和各班主任要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的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和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校长:杨华军
分管校长:王经正
总务主任:殷其法
政教主任:宗涛
总务分管:马三强
电 工:李青
要建立健全用电安全检查报告制度,确定用电安全情况的报告人。任何人不得瞒报、缓报、漏报,否则将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教育,建立用电安全报告制度,定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将用电安全控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为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之生命安全作不懈的努力。
六、本预案在发布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