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18-87872507
距离2025年高考还有:
00 00 00 00

文章标题

办公室用电管理规定

办公室用电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更好地节约能源,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一、照明管理:

1.办公室无人不开灯,光线充足时,可不开灯尽量不要开灯;一盏灯足够时,不开第二盏灯。

2. 使用洗手间后,请随手关闭电灯、水龙头及排风扇开关。

二、空调管理:

1.夏季温度低于30度;冬季温度高于6度时不开空调。且夏季空调温度控制不得低于26度,冬季不得高于20度。

2.办公室超过二节课以上无人时,须关闭空调。

三、用电设备:

1.教职工不得使用自带的电热开水杯(壶),不得使用自带的电取暖设备。未经许可不准使用其他大功率用电设备。

2.电脑长时间不用时必须关闭,下班时必须将所有用电器插头拔掉,包括电脑、手机充电器等。

3.停车库内的电瓶车,夜间禁止充电,以免发生火灾。

四、教室内所有电源插座不允许学生私人使用,电脑、电视和投影仪等设备的插头在放学时特别是放假时必须拔掉,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班主任和班级共同承担。多媒体教室、理化生实验室、音乐教室等各专用教室,在教师上完课后必须将所有用电电器关闭并断开电源,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上课教师负责并承担学校损失。

五、办公室不得使用教师自带的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用电器,不得在办公室无人时使用各种充电器,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停止运行一切电器,如造成后果,责任自负,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否则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东海县石榴高级中学

2012-9-3

 

作者: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