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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购置、入库、领用制度
物品购置、入库、领用制度
一、财产的购置:
1、根据工作需要购置财产,必须先由各处室写出购物申请。
2、购物报告必须由处室负责人签字,校长审批。大型固定财产的购置要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电脑、电视等报请政府统一采购。
3、购物单经审批后,必须由两人以上按照先近后远、先议后买,等质量选择低价的原则进行购置。
二、财产入库办法:
凡购置的财产必须要有现行的工商税务发票,经手人签字,主管校长审批,保管人员验收、记帐,填卡后连购物单报帐,其中缺一者,保管员不验收签字,出纳不付款,会计不记帐。
三、学校财产的领用程序:
1、凡需用的财产应先申明理由、用途。
2、主管财产的根据需要和可能给予办理。
3、领用财产时要先填写领物使用表(名称、数量、领用人),后领物。
4、有些财产领用时应先交旧,后领新(如灯泡、灯管、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