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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高级中学医务室合作招标公告
医务室合作招标公告
学校本着办好医务室、方便师生、服务教育的宗旨,决定将医务室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合作伙伴。现将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项目:石榴高级中学医务室。
二、医务室场地、设施:具备正常的医疗、办公等用房五间,约80平方米。
三、本次采用向社会公开招标。
四、招标要求:
1、投标人不能为我校在编职工及家属,但必须有石榴高级中学在编教师作为联络担保人。
2、必须有国家规定的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能在我校从事医疗行业的各种证件。必须为我校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必须有从事学校医务室经营服务的良好业绩、经验。
4、在以往的医疗服务中无医疗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
5、投标单位或个人必须自行配备人员提供服务,不得将医务室进行任何形式分包、转租。
6、投标人必须先缴纳10000元保证金(报名同时签名缴费,未中标者退还,中标后用于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在校诊疗活动保证金。);
7、中标方在开展诊疗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若在执业活动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出现的罚款等处罚由中标人承担。
8、中标方在从事医疗服务中,发生的一切医疗事故、纠纷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五、投标须知:
1、投标方必须符合、同意上述招标要求方可参加。
2、投标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超过截止时间,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投标材料组成:
1、从事医疗行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卫生主管部门红章。
2、医务室经营思路、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医务人员的工作经验、获得的荣誉证书、服务承诺。
七、其他说明:
1、所有药品、医疗、急救设备由中标方自行采购,但必须符合国家药品、医疗设备的采购要求。
2、学校遇重大活动时需另增加1名医务人员负责现场保障。
3、中标方负责协助我校进行防病宣传教育工作。
4、投标方必须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学校不接收投标材料,更不能参与竞标。
5、其他事项双方签定合同时协商解决。
八、 招标日程安排:
1、报名、缴费及材料送达时间:2013年4月10日13:00前。
2、招标结果公示时间:2013年4月11日14:00。学校于2013年4月11日10:00前电话通知招标结果给各投标人,对结果有疑问的接电话后速来校方联系,超过2013年4月11日14:00时无效。
九、联系方式:
投标材料送达地点:石榴高级中学总务处2 电话:87877088
东海县石榴高级中学
20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