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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 告
为了方便师生教学与学习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园内开设一间书店,以公开招标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者经营和管理我校校园书店。现将校园书店承包经营项目对外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校园书店
二、经营范围:仅限教辅资料,不得经营报刊杂志、小说等。
三、报名条件:
1、须有工商营业执照;
2、须有文化经营许可证;
3、须有图书发行员资格证书;
4、须有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5、以上四证证件持有人为同一人。
四、投标
1、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投标人必须交纳800元报名费(不退)。
3、投标人须预交5万元投标保证金和5万元经营保证金方能参加投标。中标后,5万元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金(多退少补),5万元经营保证金将作为乙方缴纳资产设备使用5和卫生保证金、履约和服从校方管理保证金,即风险抵押金(在合同内有具体说明),在合同中止后、个人物品搬离校园、与学校无其它未尽事宜后,在无经营及管理罚款等情况下,5万元经营保证金无息退还。未中标者将于5日内无息退还5万元投标保证金和5万元经营保证金。
4、承包金价格以评标小组现场讨论制定的底价为基础,实行一次性暗标报价(祥见评标办法)。
5、投标人要自觉遵守招标纪律和招标规则,如有串标或有不规范行为的,均视为废标。
6、在叁人(不含叁人)以下的不作开标。学校根据情况,可进行议标。
7、在揭标以后,签定承包协议前,倘若发现中标人在投标时有串标或操纵某个项目、有社会劣迹、弄虚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扣罚5万元投标保证金,依次类推重新确定中标人。
8、中标者在五日内向学校一次性交清承包金,签订承包协议(合同)和卫生安全责任书,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如数交清承包金和有关费用视作自动放弃处理,所交经营保证金等费用不退。
9、中标者必须遵循“谁中标谁承包,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亲自经营管理,不得转包、代包、委托他人管理,一旦发现,取消承包资格,5万元经营保证金不退还。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2013年10月14日下午17时30分截止,过期不候。
2、报名地点:石榴高级中学总务处。
其它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87877088。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3815697577
石榴高级中学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