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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积极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每年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慈善法规定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是和“国际慈善日”进行接轨。为纪念在1997年9月5日逝世的特蕾莎修女,联合国将每年9月5日定为国际慈善日。旨在客观认识并动员全世界人民、非政府组织和利益相关者通过志愿者和慈善活动帮助他人。
     在各年级组办公室,姚晓民、孟德林、许湛、孙西明等校班子领导依次将准备好的钱款投入“慈善一日捐”捐款箱,献出自己的爱心。其它教师也纷纷解囊捐赠,全校共收到捐款3120元。
    “慈善一日捐”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旨在传承弘扬慈善文化,支持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活动。所捐款项由省慈善联合总会负责接收,并建立“慈善一日捐”活动专项基金,专款专用。
作者:贾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