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题
高二年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石榴高级中学高二年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自觉服从老师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老师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的秩序。
只准携带2B铅笔、
严禁携带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处分并记入档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三)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四)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五)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查看至劝退处分并记入档案: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四)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六)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的;给予劝退处分。
(七)将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带出考场的;给予劝退处分。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外,并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并开除学籍处分:
(一)利用QQ群等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利用手机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手机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说明:以上条款适用于在校期间所有考试,自学生签字之日起生效。
我已阅读并认同以上规定及相关处理措施,如在考试中违规或作弊,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